項目概況 惠陽區稅務局新圩稅務分局周轉住房維修工程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采購項目編號:HZJS2022GC014
采購項目名稱:惠陽區稅務局新圩稅務分局周轉住房維修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 □詢價
采購預算:人民幣378293.22元
最高限價(如有):人民幣378293.22元
采購需求:惠陽區稅務局新圩稅務分局周轉住房維修工程(詳見第二部分技術標準和要求)
工期要求:本工程施工工期為45日歷天,具體開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標準,達到合格等級。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供應商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 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 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 已登記報名并獲取本項目采購文件;
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同時,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7. 前期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8.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
9.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 供應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
2) 供應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參與的供應商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0日(磋商文件的發售期限自開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方式:現場購買,售后不退
售價:5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2年12月26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從談判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從詢價通知書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地點: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2022年12月26日10點00 分(北京時間)
地點: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響應供應商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提供以下資料,并統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外,其余復印件須提供原件現場核查:
(1)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若供應商為分支機構,須同時提供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總公司對分支機構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原件。分支機構已獲得總公司有效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3) 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 提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惠州市惠陽區稅務局
地 址:惠州市惠陽區淡水演達二路13號
聯系方式:史先生 0752-382184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惠州市嘉實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鵝嶺西路12號院內
聯系方式:0752-276632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史先生 (采購人)、蔡小姐(采購代理機構)
電話:0752-3821841(采購人)、0752-2766326(采購代理機構)
惠州市嘉實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